财政部通报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铜变集团北京9月19日电 (记者 赵建华)财政部19日通报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向地方国有企业直接借款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向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147.32亿元,并全部转借给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存量债务。截至2023年5月,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已归还27.57亿元,借款余额为119.75亿元。扣除用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中存量债务“借新还旧”的45.78亿元后,剩余部分形成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向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2022年至2023年6月,营口市鲅鱼圈区财政局向地方国企借款15.37亿元、其他企业等借款4.59亿元,将全部借款纳入城建专户统筹使用,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
被通报的其他典型案例包括:湖南省属公办职业学校以租代建新增隐性债务4.5亿元;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通过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3.4亿元;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以公立医院等为主体贷款新增隐性债务2.98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68亿元;海南省临高县要求代理银行垫款支付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8.4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国有企业以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新增隐性债务3.2亿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